指定管辖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
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
审判管辖在我国,指第一审案件由哪一级法院和同一级的哪一个法院审判。其中由法律规定的有:(1)按照案件的性质和轻重确定由哪一级法院审判。案件越是重大、复杂管辖它的法院的级别就越高。(2)按照不同的案情确定由一定地点的法院审判。(3)有些案件由军事法院等专门法院
管辖管理;统辖人员、事务、区域、案件等。例这伪联合村公所管辖着康家寨、望春崖、桃花庄等几个村子。——马烽、西戎《吕梁英雄传》英government; administer; have jurisdiction 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