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的搜索结果
布政使官名。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宣德后全国府、州、县等分统于两京和十三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后因军事需要增设总督、巡抚等官权位高于布政使。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康熙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