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辛亥革命后制定的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文件。1912年3月由孙中山公布。规定:国家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国民一律平等;国民有言论、集会、结社、著作等自由;参议院行使立法权有弹劾总统的权力。体现了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民主精神后被袁世凯撕毁。
南京临时政府辛亥革命时在南京建立的临时中央政权。武昌起义后十七省代表在南京开会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元旦孙中山正式就职宣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又组成南京临时参议院并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后临时政府被迫迁往北京革命政权为袁世
南京临时参议院1912年1月各省都督选派代表在南京组成。为临时政府的最高立法机关执行议会职权。2月批准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职选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制定并通过《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不久迁往北京。次年4月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