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客携尊花底开。
薄寒初送雨声来。
一声未弄林间笛,几片低飞阁下梅。
酬的白乐,少迟回。
不妨春雪撒银杯。
玉肌莫放清香散,更待晴时赏一回。
《鹧鸪天(次曾守游梅园韵)》是宋代洪适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该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领客携尊花底开。
薄寒初送雨声来。
一声未弄林间笛,
几片低飞阁下梅。
酬的白乐,少迟回。
不妨春雪撒银杯。
玉肌莫放清香散,
更待晴时赏一回。
诗意:
这首诗词描绘了一个春日的景象。诗人迎接客人,一起品赏花朵绽放的美景。虽然初春的寒意仍在空气中,但细雨的声音已经传来。林间的笛声未曾响起,只有几片梅花低垂在阁楼下飘舞。诗人欢迎客人一同欣赏这美景,他们会以美酒相酬,不会迟延归去。诗人提到了春雪,将其比喻为银杯中洒下的珍贵酒液,春雪的美景也值得欣赏。诗人告诫美人不要散发出珍贵的清香,而是等待晴天时再来赏花。
赏析:
这首诗词以春日花景为背景,展现了诗人对美景的热爱和对客人的款待之情。诗的开头,“领客携尊花底开”,描绘了诗人与客人一同前往花园,欣赏花朵的绽放之美。接着,诗人描述了初春的景象,细雨的声音和低垂的梅花增添了一丝寒意。诗人暗示了梅花的坚韧和不畏严寒的品质,与诗人和客人欣赏花景时的愉悦情绪形成了鲜明对比。
诗人提到了林间的笛声,暗示了此时还未到达最佳赏花时刻,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的欢乐和赏心悦目的体验。酬的白乐,少迟回,表达了诗人不惜倾尽一切来款待客人,不愿拖延他们的离去。这种热情款待的态度体现了诗人的豪爽和厚道。
诗人提及春雪撒银杯,以雪与酒相比喻,将春雪的美景与赏花的乐趣相结合,给人以愉悦的联想。最后,诗人建议美人不要散发清香,而是等待晴天再来欣赏花景,这展示了诗人的细腻和对美的追求。
这首诗词通过描绘春日花景的细腻描写和情感表达,展示了诗人对自然美景的热爱,以及对友人的热情款待。通过对美景的表达和对时机的把握,诗人传达了对美的追求和珍惜的态度。
zhè gū tiān cì céng shǒu yóu méi yuán yùn
鹧鸪天(次曾守游梅园韵)
lǐng kè xié zūn huā dǐ kāi.
领客携尊花底开。
báo hán chū sòng yǔ shēng lái.
薄寒初送雨声来。
yī shēng wèi nòng lín jiān dí, jǐ piàn dī fēi gé xià méi.
一声未弄林间笛,几片低飞阁下梅。
chóu de bái lè, shǎo chí huí.
酬的白乐,少迟回。
bù fáng chūn xuě sā yín bēi.
不妨春雪撒银杯。
yù jī mò fàng qīng xiāng sàn, gèng dài qíng shí shǎng yī huí.
玉肌莫放清香散,更待晴时赏一回。
洪适(1117~1184)南宋金石学家、诗人、词人。初名造,字温伯,又字景温;入仕后改名适,字景伯;晚年自号盘洲老人,饶州鄱阳(今江西省波阳县)人,洪皓长子,累官至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封魏国公,卒谥文惠。洪适与弟弟洪遵、洪迈皆以文学负盛名,有“鄱阳英气钟三秀”之称。同时,他在金石学方面造诣颇深,与欧阳修、赵明诚并称为宋代金石三大家。
金石
洪适在学术方面主要致力于金石学研究,尤其是其在知绍兴府任内和家居16年期间,用力尤多。先后著成《隶释》二十七卷、《隶续》二十一卷(见《隶释》),又著《隶缵》、《隶图》和《隶韵》。 但《隶韵》未成。今传世者仅 《隶释》和《隶续》两种,所著《隶释》、《隶续》,先依碑释文,著录全文,后附跋尾,具载论证,开金石学最善之体例,对后代有重大影响。另著有《盘州集》八十卷。洪适对魏晋和隋唐的碑刻也很精通,曾据《丹州刺史碑》、《皇甫诞碑》等碑刻,订正正史上一些记载的错误。
诗文
洪适诗文论著甚多,留下了很多名篇,四方传诵。故《宋史》评价说:“适以文学闻望”。其中《盘洲集》影响甚大,而《渔家傲引》是《盘洲集》的代表作。词前有小序。对渔父生活加以概述。接着用同一词牌写了十二首词,如数家珍一样从一月唱到十二月,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归隐后的生活:他泛舟船上,与眠鸥浴雁为友;他常把渔钱买酒,酒醒后则拈笛咏唱,畅抒情怀;“细雨斜风浑不避,青笠底,三三两两鸣桹起”。渔父们的生活是何等和谐、恬静!他们不避纲雨斜风,认定这是捕鱼的好时机。只见青青的斗笠下人头攒动,一声吆喝,拍着船板,他们就三三两两出发了。“半夜系船桥比岸,三杯睡着无人唤。睡觉只疑桥不见,风已变,缆绳吹断船头转。”这是何等逍遥自在、无拘无束!诙谐的情趣,空灵的意境,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何等的和谐!这充分反映了其在文学上很有底蕴。事实上,洪适的文学创作非常灵活,取材广泛,大都来源于生活。如洪适致仕后,退而回乡,在县城北郭购地筑屋,并称之为盘洲,他自己也自号盘洲老人,盘洲老人从小随父宦游,长大后又四处为官,发现本县珠湖产的银鱼非常独特,于是欣然命笔,写下一赋,名之为《银条鱼赋》。 其诗文论著甚多,并得到时人及后人的认可。
父亲洪皓,曾任徽猷阁直学士、提举万寿观兼权直学士院,封魏国忠宣公。洪适少年时即能日诵书3000言,与弟洪遵、洪迈先后同中博学鸿词科,有“三洪”之称。
建炎三年(1129年),洪皓使金,洪适年方13,即能任家事。率5个弟弟和3个妹妹奉祖母、母亲避兵饶州(今江西鄱阳),后以恩补修职郎。绍兴七年(1137年)任严州录事参军,绍兴十一年(1141年)任浙西提举常平司干办公事,绍兴十二年(1142年)与弟洪遵同中博学鸿词科,除左宣教郎敕令所删定官。高宗赞其:“父在远方,子能自立,此忠义报也。”
绍兴十三年(1143年),继迁秘书省正字。是年父自金归,忤秦桧,洪适出任通判台州军事。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除知荆门军。后知徽州、提举江东路常平茶盐兼提点刑狱,任内皆著政绩。后迁户部郎中、淮东总领、司农少卿、太常少卿兼权直学士院中书舍人,任内也为人称道。乾道元年(1165年),任翰林学士签枢密院事、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任怨革弊。次年因久雨而引咎辞职,除观文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后以观文殿学士、左通奉大夫知绍兴府兼浙东安抚使。乾道五年(1169年),以观文殿学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此后家居16年,1184年二月辛酉(初二)日(3月15日)病逝。《宋史》有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