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词

《生查子》


生查子

八月到盘洲,柳外寒蝉懒。
一掬木犀花,泛泛玻璃盏。
蟾桂十分明,远近秋毫见。
举酒劝嫦娥,长使清光满。

《生查子》译文及注释


《生查子》是宋代洪适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诗词中文译文:
八月到了盘洲,柳树外寒蝉懒。一捧木犀花,漂浮在玻璃杯中。明亮的月亮照耀着桂花树,无论远近都能看到秋天的细微变化。举起酒杯邀请嫦娥,使得清辉充满四周。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词描绘了一个在盘洲度过的八月的景象。洪适以独特的笔墨展示了秋天的特征和月亮的美丽。诗的开头提到了进入八月,这是秋天开始的时候,而盘洲是一个美丽的地方,使人联想到山水之间的宁静与秀丽。

接着,诗人提到了柳树外面懒洋洋的寒蝉,这一形象反映了盛夏渐逝,秋天的凉意已经逼近。木犀花是秋天的花卉之一,诗人用一掬木犀花来形容秋天的美丽,将其置于玻璃杯中,如同一幅微妙的画面。

诗的后半部分,洪适描绘了明亮的月亮照耀着桂花树,无论远近都能看到秋天的细微变化。这里的蟾桂指的是月亮和桂花,表达了秋天的景象。诗人举起酒杯,邀请嫦娥,嫦娥是中国传说中的仙女,在月宫中生活。这一行表达了诗人向嫦娥祝福,希望她的美丽和光芒能够永远存在。

整首诗以秋天的景象为主题,通过描绘盘洲的景色和人物,展示了秋天的美丽和清新。诗中运用了生动的意象和细腻的描写,使读者能够感受到秋天的宁静与诗意。洪适用简练而深刻的语言,传达了他对秋天的热爱和对美好事物的赞美。

《生查子》拼音读音参考


shēng zhā zǐ
生查子

bā yuè dào pán zhōu, liǔ wài hán chán lǎn.
八月到盘洲,柳外寒蝉懒。
yī jū mù xī huā, fàn fàn bō lí zhǎn.
一掬木犀花,泛泛玻璃盏。
chán guì shí fēn míng, yuǎn jìn qiū háo jiàn.
蟾桂十分明,远近秋毫见。
jǔ jiǔ quàn cháng é, zhǎng shǐ qīng guāng mǎn.
举酒劝嫦娥,长使清光满。

作者简介


洪适(1117~1184)南宋金石学家、诗人、词人。初名造,字温伯,又字景温;入仕后改名适,字景伯;晚年自号盘洲老人,饶州鄱阳(今江西省波阳县)人,洪皓长子,累官至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封魏国公,卒谥文惠。洪适与弟弟洪遵、洪迈皆以文学负盛名,有“鄱阳英气钟三秀”之称。同时,他在金石学方面造诣颇深,与欧阳修、赵明诚并称为宋代金石三大家。

作者介绍


洪适的成就

金石
  洪适在学术方面主要致力于金石学研究,尤其是其在知绍兴府任内和家居16年期间,用力尤多。先后著成《隶释》二十七卷、《隶续》二十一卷(见《隶释》),又著《隶缵》、《隶图》和《隶韵》。 但《隶韵》未成。今传世者仅 《隶释》和《隶续》两种,所著《隶释》、《隶续》,先依碑释文,著录全文,后附跋尾,具载论证,开金石学最善之体例,对后代有重大影响。另著有《盘州集》八十卷。洪适对魏晋和隋唐的碑刻也很精通,曾据《丹州刺史碑》、《皇甫诞碑》等碑刻,订正正史上一些记载的错误。

诗文
  洪适诗文论著甚多,留下了很多名篇,四方传诵。故《宋史》评价说:“适以文学闻望”。其中《盘洲集》影响甚大,而《渔家傲引》是《盘洲集》的代表作。词前有小序。对渔父生活加以概述。接着用同一词牌写了十二首词,如数家珍一样从一月唱到十二月,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归隐后的生活:他泛舟船上,与眠鸥浴雁为友;他常把渔钱买酒,酒醒后则拈笛咏唱,畅抒情怀;“细雨斜风浑不避,青笠底,三三两两鸣桹起”。渔父们的生活是何等和谐、恬静!他们不避纲雨斜风,认定这是捕鱼的好时机。只见青青的斗笠下人头攒动,一声吆喝,拍着船板,他们就三三两两出发了。“半夜系船桥比岸,三杯睡着无人唤。睡觉只疑桥不见,风已变,缆绳吹断船头转。”这是何等逍遥自在、无拘无束!诙谐的情趣,空灵的意境,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何等的和谐!这充分反映了其在文学上很有底蕴。事实上,洪适的文学创作非常灵活,取材广泛,大都来源于生活。如洪适致仕后,退而回乡,在县城北郭购地筑屋,并称之为盘洲,他自己也自号盘洲老人,盘洲老人从小随父宦游,长大后又四处为官,发现本县珠湖产的银鱼非常独特,于是欣然命笔,写下一赋,名之为《银条鱼赋》。 其诗文论著甚多,并得到时人及后人的认可。

洪适的生平

  父亲洪皓,曾任徽猷阁直学士、提举万寿观兼权直学士院,封魏国忠宣公。洪适少年时即能日诵书3000言,与弟洪遵、洪迈先后同中博学鸿词科,有“三洪”之称。

  建炎三年(1129年),洪皓使金,洪适年方13,即能任家事。率5个弟弟和3个妹妹奉祖母、母亲避兵饶州(今江西鄱阳),后以恩补修职郎。绍兴七年(1137年)任严州录事参军,绍兴十一年(1141年)任浙西提举常平司干办公事,绍兴十二年(1142年)与弟洪遵同中博学鸿词科,除左宣教郎敕令所删定官。高宗赞其:“父在远方,子能自立,此忠义报也。”

  绍兴十三年(1143年),继迁秘书省正字。是年父自金归,忤秦桧,洪适出任通判台州军事。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除知荆门军。后知徽州、提举江东路常平茶盐兼提点刑狱,任内皆著政绩。后迁户部郎中、淮东总领、司农少卿、太常少卿兼权直学士院中书舍人,任内也为人称道。乾道元年(1165年),任翰林学士签枢密院事、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任怨革弊。次年因久雨而引咎辞职,除观文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后以观文殿学士、左通奉大夫知绍兴府兼浙东安抚使。乾道五年(1169年),以观文殿学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此后家居16年,1184年二月辛酉(初二)日(3月15日)病逝。《宋史》有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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