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

卷二十四 议对

“周爰咨谋”,是谓为议。议之言宜,审事宜也。《易》之《节卦》∶“君子以制度数,议德行”。《周书》曰∶“议事以制,政乃弗迷”。议贵节制,经典之体也。
周代的祖先和豳人的商讨,就是所谓“议”。“议”是讲求适宜,研究怎样合于事理的。《周易·节卦》的象辞说:“君子节制礼仪,使之有定,议论德行,使之适宜。”《尚书·周官》中说:“办事必须根据古义加以评议,政事才不迷乱。”可见“议”以控制得当为贵,这是儒家经典的精神。

昔管仲称轩辕有明台之议,则其来远矣。洪水之难,尧咨四岳,宅揆之举,舜畴五人;三代所兴,询及刍荛。春秋释宋,鲁桓预议。及赵灵胡服,而季父争论;商鞅变法,而甘龙交辩:虽宪章无算,而同异足观。迄至有汉,始立驳议。驳者,杂也,杂议不纯,故曰驳也。自两汉文明,楷式昭备,蔼蔼多士,发言盈庭;若贾谊之遍代诸生,可谓捷于议也。至如吾丘之驳挟弓,安国之辩匈奴,贾捐之之陈于珠崖,刘歆之辨于祖宗:虽质文不同,得事要矣。若乃张敏之断轻侮,郭躬之议擅诛;程晓之驳校事,司马芝之议货钱;何曾蠲出女之科,秦秀定贾充之谥:事实允当,可谓达议体矣。汉世善驳,则应劭为首;晋代能议,则傅咸为宗。然仲瑗博古,而铨贯有叙;长虞识治,而属辞枝繁。及陆机断议,亦有锋颖,而腴辞弗剪,颇累文骨。亦各有美,风格存焉。
早在春秋时期的管仲就说过,轩辕黄帝曾立“明台之议”,可见“议”的源头已很长远了。唐尧时期洪水造成灾难,帝尧曾向管理四方诸侯的四岳提出询问;帝舜为了举出能任百揆等官的人选,曾向群臣征求意见,确定了禹、稷、契、皋陶、伯益等五人;夏、商、周三代办事,征询意见直到打柴草的人。春秋时期楚国释放宋襄公,鲁僖公曾参与此事的商议。战国时赵武灵王要换用胡人的衣服,他的叔父不同意而进行了反覆争论;商鞅在秦国变法,反对者甘龙和他进行了辩论:虽然“议”的基本法则尚未确定下来,但以上辩论是颇为可观的。到了汉代,“驳议”的体制才正式确立。所谓“驳”,就是杂;议论是纷纭复杂的,所以叫做“驳”。从两汉文化昌明之后,典范的奏议显著而完备了;当时人才济济,好的奏议充满朝廷:如贾谊代替所有老臣草议,可说是写奏议最敏捷的作者了。又如吾丘寿王对禁民挟带弓弩的反驳,韩安国和反对与匈奴和亲者的辩论,贾捐之反对用大军平定朱崖郡叛乱的议论,刘歆关于不应毁武帝宗庙的争辩等,虽然内容和文辞各不相同,但都抓住奏议的要领了。至于东汉张敏反对“轻侮法”,郭躬议论秦彭并非擅自杀人,三国时魏国程晓驳斥校事官的流弊,司马芝建议再铸五铢钱,晋代何曾要求免除对已嫁妇女不合理的刑律,秦秀议论怎样定贾充的谥号等,都写得符合实际,公允恰当,可说是通晓奏议体制的了。汉代善于写驳议的,当以应劭为首;晋代长于写奏议的,则以傅咸为高。但应劭博通古事,而铨衡贯通,颇有条理;傅咸很懂治道,却写得枝蔓纷繁。至于陆机的《晋书限断议》,尚为锐利,但未删减其繁杂的文辞,颇有影响于文章的骨力:这些也还各有优点和一定的教育意义。

夫动先拟议,明用稽疑,所以敬慎群务,弛张治术。故其大体所资,必枢纽经典,采故实于前代,观通变于当今。理不谬摇其枝,字不妄舒其藻。又郊祀必洞于礼,戎事必练于兵,佃谷先晓于农,断讼务精于律。然后标以显义,约以正辞,文以辨洁为能,不以繁缛为巧;事以明核为美,不以环隐为奇:此纲领之大要也。若不达政体,而舞笔弄文,支离构辞,穿凿会巧,空骋其华,固为事实所摈,设得其理,亦为游辞所埋矣。昔秦女嫁晋,从文衣之媵,晋人贵媵而贱女;楚珠鬻郑,为薰桂之椟,郑人买椟而还珠。若文浮于理,末胜其本,则秦女楚珠,复存于兹矣。
凡有行动,首先要加以议论;要明了事物,必须把可疑的问题考察清楚。这是为了严肃慎重地处理各种政务,使治国之道缓急适度。所以,写议奏的主要依据,必须以儒家经典为典范,继承前代的传统,研究当今的变化;说理不应在枝节问题上大发谬论,用词不应在文采藻饰上过分铺张。论祭祀,必须深悉礼仪;写战争,必须懂得军事;讲种田,首先要通晓农业;议断案,务须精通法律。然后突出其重大意义,运用公允严正的文辞。议奏文以明辨简洁为能,不以繁富的采饰为巧;论事以明白核实为美,不以深幽隐晦为奇:这就是议奏文的基本要领了。如果不通晓国家政治,而随意搬弄文墨,东拉西扯地构成文辞,牵强附会地凑成小巧,这种徒然施展华丽的文章,固然要被事实所抛弃;即使讲出一些道理,也被大量的文采所淹没了。从前秦穆公的女儿嫁给晋国的公子,随从大批服饰艳丽的陪嫁女,晋国人便重视陪嫁人而轻视秦穆公之女;楚国有人卖珠给郑国,用熏了桂香、装饰了玫瑰的精制匣子,郑国人只买盛珠的匣子而把珠退回。如果文饰淹没了所讲的道理,形式胜过了所表达的内容,那末,秦人嫁女、楚人卖珠的故事,便又出现在今天了。

又对策者,应诏而陈政也;射策者,探事而献说也。言中理准,譬射侯中的;二名虽殊,即议之别体也。古者造士,选事考言。汉文中年,始举贤良,晁错对策,蔚为举首。及孝武益明,旁求俊乂,对策者以第一登庸,射策者以甲科入仕,斯固选贤要术也。观晁氏之对,验古明今,辞裁以辨,事通而赡,超升高第,信有征矣。仲舒之对,祖述《春秋》,本阴阳之化,究列代之变,烦而不慁者,事理明也。公孙之对,简而未博,然总要以约文,事切而情举,所以太常居下,而天子擢上也。杜钦之对,略而指事,辞以治宣,不为文作。及后汉鲁丕,辞气质素,以儒雅中策,独入高第。凡此五家,并前代之明范也。魏晋以来,稍务文丽,以文纪实,所失已多。及其来选,又称疾不会,虽欲求文,弗可得也。是以汉饮博士,而雉集乎堂;晋策秀才,而麏兴于前,无他怪也,选失之异耳。夫驳议偏辨,各执异见;对策揄扬,大明治道。使事深于政术,理密于时务,酌三五以熔世,而非迂缓之高谈;驭权变以拯俗,而非刻薄之伪论;风恢恢而能远,流洋洋而不溢,王庭之美对也。难矣哉,士之为才也!或练治而寡文,或工文而疏治。对策所选,实属通才,志足文远,不其鲜欤!
还有对策,是应答皇帝诏令而做出的政见陈述;射策,是为了研究事理而向皇帝主动奉献的政见。这种文体必须有中肯的言辞,准确的说理,就如同箭矢射中靶心一样。虽然两种文体名称不同,但都属于“议”的一种形式。古代造就人才的时候,要选拔那些能办事、善辞令的人。汉文帝中期,开始从各地选拔贤良。晁错因为对策对答而被列为第一名。汉成帝则广访贤才,将对策第一的人直接任用,而射策的人因为中了甲科进入仕途。这确实是选拔贤才的重要方法。看晁错对策文,是以古验今,文辞简洁且辨理明确,论事通达且高瞻远瞩,卓越超群,获得第一完全是有根据的。董仲舒写对策文,是根据《春秋》大义,结合阴阳两气相生相变的理论研究各时代的政治发展,虽然文辞繁杂但并不沉冗混乱,是因为说明白了其中的事理。公孙弘写对策文,文辞简明扼要、外延不多,但能以简约的文辞概括要点,切合利弊而情理斐然,所以尽管被太常定为下等,却被汉武帝擢升为上等。杜钦写对策文,以简略的文辞对答,却显示出他仅是就事论事,而不为堆砌辞藻写作。东汉鲁丕,其对策辞藻质朴,以儒家正论迎合对策主题,恰到好处,因此才独中高等。以上这五个人的对策文,都被前代公认为典范之作。而自魏晋以来,为文者大都开始追求华丽的文辞,来记载实际的事理,不足之处逐渐增多。到他们受推举应选的时候,都以病为借口拒绝对策,让皇帝即使希望征求到对策文,也无法得到。所以当汉成帝主持博士饮酒礼时,堂上就出现了野鸡;当晋成帝集合各州郡的秀才举行对策考试时,就会在堂前出现麋鹿。这不是什么怪异的事情,不过是选举失当罢了。而“驳”这种文体则注重对事理的辩论,是持不同见解的各方的辩论;对策重在对理论进行宣扬,以阐明治理天下的道理。如果对策能让其引述的史实符合治世之道,让其解说的道理切合当今政务,让其能斟酌错综复杂的情况来重铸世俗,而非不切实际的谈论;让作者的通达权变来拯救世俗而非冷漠地旁观;让自己的论述能广泛传播但不是泛泛而谈,就像水虽然很大却不至于泛滥,那就算得上是优秀的对策文了。能达到这种效果的人,是难得的有才人,但有很多人只是善于处理政务却文才不足,有的文才出众却短于政务,如果能通过对策选拔到具有文才又擅长处理国家政务的人,确实算得上是通才了。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并且让文采声名远播,这样的人才难道很多吗?

赞曰∶
总结:

议惟畴政,名实相课。断理必刚,攡辞无懦。
“议”用于商讨政事,应该名实相符。分析道理要有力量,运用文辞不能软弱。

对策王庭,同时酌和。治体高秉,雅谟远播。
在帝王之前对策,众多的应试者同时斟酌对答;只要把握好议对文应有益于治道的特点,雅正的谋议就能远为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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