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

卷二十一 修身篇·致四弟·不宜非议讥笑他人

澄侯四弟左右:

弟言家中子弟,无不谦者,此却未然。凡畏人不敢妄议论者,谨慎者也。凡好讥评人短者,骄傲者也。谚云:“富家子弟多骄,贵家子弟多傲。”非必锦衣玉食,动手打人,而后谓之骄傲也。但使志得意满,毫无畏忌,开口议人短长,即是极骄傲耳。

余正月初四日信中,言戒骄字,以不轻非笑人为第一义。望弟弟常猛省,并戒子弟也。(咸丰十一年二月初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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