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呜呼!惟我皇考崇公,卜吉于泷冈之六十年,其子修始克表于其阡。非敢缓也,盖有待也。【译文】
(1)泷(shuāng)冈:地名。在江西省永丰县沙溪南凤凰山上。阡(qiān)表:即墓碑。阡:墓道。
(2)皇考:指亡父。崇公:欧阳修的父亲,名观,字仲宾,追封崇国公。
(3)卜吉:指风水先生找到一块好坟地。
(4)克:能够。表:墓表,是记述死者公德的文体。
(5)孤:古时年幼就死了父亲称孤。
(6)太夫人:指欧阳修的母亲郑氏。古时列侯之妻称夫人,列侯死,子称其母为太夫人。守节自誓:意思是,郑氏决心守寡,不再嫁人。
(7)居穷:家境贫寒。衣食:指生活。
(8)以长以教:一边抚养(欧阳修)一边教育他。以……以:一边,一边。表示两个并列。
(9)俾(bǐ):使达到某种程度。
(10)姑:丈夫的母亲,这里指欧阳修的祖母。
(11)养:奉养,指孝顺父母。
(12)始归:才嫁过来的时候。古时女子出嫁称归。
(13)免于母丧:母亲死后,守丧期满。旧时父母或祖父死,儿子与长房长孙须谢绝人事,做官的解除职务,在家守孝二十七上月(概称三年),也称守制。免,指期满。
(14)间:间或,偶尔。御:进用。
(15)适然:偶然这样。
(16)官书:官府的文书。这里指刑狱案件。
(17)求其生不得:指无法免除他的死刑。
(18)矧:(shěn):况且。
(19)剑:抱。《礼记·曲礼上》:“负剑辟咡诏之。”郑玄注:“剑谓挟之于旁。”
(20)戌:地支的第十一位,可与天干的甲、丙、戊、庚、壬相配来记年。
(21)咸平:宋真宗年号。
(22)道州:地名,辖境为今天的湖南道县、宁远以南的潇河流域。判官:官名,州郡长官的属官,掌管文书工作。
(23)推官:州郡长官的属官,专管刑事。
(24)考:亡父。讳:名讳。
(25)江南:宋时地区划分为路,宋真宗时全国划分为十八路,江南为一路,辖区相当于今天的江西、江苏的长江以南,镇江、大茅山、长荡湖一线以西和安徽长江以南以及湖北阳新、通山等县。
(26)夷陵:县名,今湖北宜昌市东南。1036年(宋仁宗景祐三年),范仲淹与宰相吕夷简不和,罢知饶州,朝臣多论救,独谏官高若讷以为当贬。欧阳修写信骂高“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并叫他“直携此书于朝,使正予罪而诛之。”高上其书于仁宗,欧阳修因此被贬为夷陵令。事见《宋史》范仲淹、欧阳修两传。
(27)龙图阁:宋真宗建。在会庆殿西偏,北连禁中,阁东曰资政殿、西曰述古殿。阁上供奉太宗御书、御制文集及典籍、图画、宝瑞之物,及宗正寺所进属籍、世谱。有学士、直学士、待制、直阁等官。包拯曾为龙图阁直学士,人称包拯为包龙图即源于此。
(28)南京:宋时南京为应天府,治所在今河南商邱市。
(29)枢密:枢密使,官名,全国最高军事长官。
(30)推恩:施恩惠于他人。
(31)嘉祐:仁宗年号。
(32)妣:已故母亲。
(33)今上:当今的皇上,指神宗赵顼xū。郊:祭天。
(34)三朝:仁宗、英宗、神宗。
(35)熙宁:神宗年号。
(36)庚戌:庚戌年,前文有“术者谓我岁行在戌年将死”。
(37)辛酉:天干地支所记月份。朔:初一。
【赏析】
《泷冈阡表》是欧阳修精心力作。由于欧阳修父亲亡故时,他才四岁,无法知悉亡父的生平行状,这就使他在撰述本文时遇到了困难。作者的高明之处亦即本文最大的特点之一,即是在文章中采取了避实就虚、以虚求实、以虚衬实的写作方法,巧妙地穿插了其母太夫人郑氏的言语,以她口代己口,从背面和侧面落笔。一方面以此为依据,追念和表彰其父的仁心惠政;另一方面,在表父阡的同时,也顺水行舟,同时颂扬其母德妇节,使一位贤妻良母型的女性形象,栩栩如生地凸现在读者眼前。父因母显,母受父成。文章构思高明的地方,即在于一碑双表,二水分流;明暗交叉,互衬互托。而其舒徐有致、简易平实的文风,其谦恭平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更使一切浮华失实的谀墓文字黯然失色。
诚如明人薛瑄《薛文清公读书录》所谓:“凡诗文出于真情则工,昔人所谓出于肺腑者是也。如《三百篇》、《楚辞》、武侯《出师表》、李令伯《陈情表》、陶靖节诗、韩文公《祭兄子老成文》、欧阳公《泷冈阡表》,皆所谓出于肺腑者也,故皆不求工而自工。故凡作诗文,皆以真情为主。”
文章的第一段,主要交待在他父亲葬后六十年才写这篇阡表的原因,即:“非敢缓也,盖有待也。”这“有待”二字极为重要,因为它是统摄全文的纲领,亦是纵观通篇的眼目。按照《宋史?职官志》关于“赠官”的规定,子孙显贵,其已亡故的父祖可有赠封赐爵的荣耀,所追封的世数(自一代至三代)和赠官阶级高低视子孙的官位而定。“待”也者,待己显贵,荣宗耀祖,然后上阡表,可以告慰于先灵。
也正因如此,文章的第二段,便拿稳“有待”二字大作文章,处处借助太夫人口中所反复出现的一个“知”字(“知汝父之能养”,“知汝父之必将有后”),缅怀往事,追述亡父行状,如水之开闸,随势而走,分叉奔流。
近代桐城派散文家、翻译家林纾评注道:“文为表其父阡,实则表其母节,此不待言而知。那知通篇主意,注重即在一‘待’字,佐以无数‘知’字,公虽不见其父,而自贤母口中述之,则崇公之仁心惠政,栩栩如生。”(《林纾评点古文辞类纂》卷八)然而,作者并未将太夫人平日所举兼收并蓄、平铺直叙;而是经过仔细剪裁、精心筛选,抓住了居家廉洁、奉亲至孝、居官仁厚这三方面典型事例,援证母言,来说明其父之“能养”和“必将有后”,从而使篇首的“有待”二字落到了实处。诚如林云铭《古文析义》卷十四所指出的那样:“其有待处,即决于乃翁素行。因以死后之贫验其廉,以思亲之久验其孝,以治狱之叹验其仁。或反跌,或正叙,琐琐曲尽,无不极其斡旋。”而段末之“修泣而志之,不敢忘”一句,收束凝练,前呼后应,更提醒篇首的一个“教”字。同写“能养”、“有后”,两段叙述又各自不同。比如,叙其廉洁,取典型概括法,用“故其亡也,无一瓦之覆、一垄之植,以庇而为生”,简约言之,毫不拖泥带水。叙其奉亲,则取剥笋抽茧法,层层进逼,愈进愈深。而叙其居官仁厚,却取一波三折法,跌宕生姿,诚如林纾所云:“至崇公口中平反死狱,语凡数折:求而有得,是一折;不求而死有恨句,又一折;世常求其死句,又一折。凡造句知得逆折之笔,自然刺目。”(同上)文中一句「夫常求其生,犹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不只传神地摹写刻画了其父断狱的谨慎和慎之又慎,而且,也是对千百年封建社会治狱官吏草菅人命的深刻概括总结,有着强烈的批判精神与社会意义。
自“先公少孤力学”至“汝能安之,吾亦安矣”,行文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叙父略,叙母详。其所以如此,乃是因为“前叙母言,即是父行,而太夫人本行未着也,故于此悉之”(浦起龙《古文眉诠》卷六十二),而且随风乘势,使人并不感觉突兀,也不感到多余。整篇文章虽因母显父,以父扬母,写来却详略得当,次序井然,不枝不蔓,融为一体,颇能显示作者谋篇布局、剪裁缝纫的老到功夫。
文章的最后两段补叙作者仕途历官,详载年数,与篇首“六十年”句首尾呼应。其次,作者也写了其先祖的“赐爵受封,显荣褒大”,并将自己“德薄能鲜”,终得“遭时窃位”而“幸全大节,不辱其先”的功劳一归于祖宗阴德。这在当时,无疑是很得体的话,毫无自矜自夸之意,一片归美先德之心。但在今天看来,作者所鼓吹的“积善成德,宜享其隆”,“善无不报,迟速有时”的因果报应观念,则有着很大的思想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