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

桓公十三年

【原文】

【经】

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

三月,葬卫宣公。

夏,大水。

秋七月。

冬十月。

【传】

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罗,鬥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莫敖必败,举趾高,心不固矣。”遂见楚子曰:“必济师。”楚子辞焉。入告夫人邓曼。邓曼曰:“大夫其非众之谓,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于蒲骚之役,将自用也,必小罗。君若不镇抚,其不设备乎。夫固谓君训众而好镇抚之,召诸司而劝之以令德,见莫敖而告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楚子使赖人追之,不及。

莫敖使徇于师曰:“谏者有刑。”及鄢,乱次以济。遂无次,且不设备。及罗,罗与卢戎两军之。大败之。莫敖缢于荒穀,群帅囚于冶父以听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

宋多责赂于郑,郑不堪命,故以纪、鲁及齐与宋、卫、燕战。不书所战,后也。

郑人来请修好。

【翻译】

【经】

十三年春季二月,桓公与纪侯、郑伯会面。己巳日,鲁国军队与齐侯、宋公、卫侯、燕国人的军队交战。齐国、宋国、卫国、燕国战败。

三月,安葬卫宣公。

夏季,鲁国发大水。

秋天七月,无事。

冬天十月,无事。

【传】

十三年春季,楚国的屈瑕进攻罗国,鬥伯比为他送行。回来时,对他的御者说:“莫敖一定失败。走路把脚抬得很高,表明他的心神不稳定了。”于是进见楚武王,说:“一定要增派军队!”楚武王拒绝了,回宫告诉夫人邓曼。邓曼说:“大夫鬥伯比的意思不在人数的多少,而是说君王要以诚信来镇抚百姓,以德义来训诫官员,而以刑法来使莫敖畏惧。莫敖已经满足于蒲骚这一次战功,他会自以为是,必然轻视罗国。君王如果不加控制,不是等于不设防范吗!鬥伯比所说的请君王训诫百姓而好好地安抚督察他们,召集官员们而勉之以美德,见到莫敖而告诉他上天对他的过错是不会宽恕的。不是这样,鬬大夫难道不知道楚国军队已经全部出发了?”楚王派赖国人追赶屈瑕,没有追上。

莫敖派人在军中通告:“敢于进谏的人要受刑罚!”到达鄢水,楚军由于渡河而次序大乱。全军乱七八糟毫无秩序,而且又不设防。到达罗国,罗国和卢戎的军队从两边夹攻楚军,把楚军打得大败。莫敖吊死在荒谷,其他将领们被囚禁在冶父,等待处罚。楚武王说:“这是我的罪过。”把将领们都赦免了。

宋国多次向郑国索取财货,郑国实在不能忍受,所以率领纪、鲁两国的军队和齐、宋、卫、燕四国的军队交战。《春秋》没有记载战争的地点,是由于桓公迟到了。

郑国派人来鲁国,请求重修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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