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

桓公十年

【原文】

【经】

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

夏五月,葬曹桓公。

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

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传】

十年春,曹桓公卒。

虢仲谮其大夫詹父于王。詹父有辞,以王师伐虢。夏,虢公出奔虞。

秋,秦人纳芮伯万于芮。

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冬,齐、卫、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初,北戎病齐,诸侯救之,郑公子忽有功焉。齐人饩诸侯,使鲁次之。鲁以周班后郑。郑人怒,请师于齐。齐人以卫师助之,故不称侵伐。先书齐、卫,王爵也。

【翻译】

【经】

十年春季,周历正月,庚申日,曹桓公终生逝世。

夏季五月,曹桓公下葬。

秋天,鲁桓公到桃丘与卫侯见面,没有见到卫侯。

冬季十二月,丙午日,齐侯、卫侯、郑伯率领军队到鲁国在郎交战。

【传】

十年春季,曹桓公逝世。

虢仲在周桓王那里进谗言诬陷大夫詹父。詹父有理,带领周天子的军队进攻虢国。夏季,虢公逃亡到虞国。

秋季,秦国人把芮伯万送回芮国。

当初,虞公的兄弟虞叔藏有宝玉,虞公向他索求玉。虞叔没有进献,不久又后悔这件事,说:“周朝的谚语说:‘百姓没有罪,怀藏玉璧就有了罪。’我哪用得着美玉,难道要用它买来祸害?”于是就把玉璧献给了虞公。虞公又向虞叔索求宝剑。虞叔说:“这是没有满足了。满足不了,祸害会连累到我身上。”于是就攻打虞公,所以虞公逃亡到共池。

冬季,齐国、卫国、郑国联军前来和我军在郎地作战,我国是有理的。当初,北戎多次骚扰齐国,使它困疲,诸侯救援齐国,郑国的公子忽有功劳。齐国人给诸侯的军队馈送食物,让鲁国确定馈送的次序。鲁国按周室封爵的次序把郑国排在后面。郑国人发怒,请求齐国出兵。齐国人率领卫国军队帮助郑国,所以《春秋》不称这次战争为“侵伐”。先记载齐国和卫国,是按照周室封爵的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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