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

卷七·谲贼

235、苏秦车裂苏秦在齐,大夫与之争宠,使人刺之,不殊而去,求贼不得。秦且死,谓齐王曰:“臣死之后,王车裂臣以狥于市,曰苏秦为燕作乱于齐,如此则刺臣之贼必得矣。”王如其言,贼果出,乃诛之。旧出春秋后语。

236、陆云录妻晋陆云,为浚仪令。民有被杀而主名不立者,云录其妻,而无所问。十许日,遣出,密令人随其后,谓曰:“不出十里,当有男子候之与语,便缚来。”既而果然。问之具服,云:“与其妻同谋杀之,闻得出,欲与语,畏惮近县,远相要候。”人皆叹服。旧出晋书本传。

按:此盖察其妻有奸状,故拘录之以谲奸人,使疑而出也。

237、杨津下教后魏杨津,为岐州刺史。有武功人赍绢三疋,去城十里,为贼所劫。时有使者驰驿而至,被劫人因以告之。使者到州,以状白津。津乃下教,云:“有人着某色衣,乘某色马,在城东十里被杀,不知姓名,若有家人,可速收视。”一姥哭而出,云是己子。遣骑追收,并绢俱获。旧出北史杨播传。津,其子也。

按:此与高湝留靴绐妪术同,彼以靴为迹,此以衣与马之色为迹,而皆用谲取之。其异者,彼实得靴,则主于迹而兼以谲;此空言衣与马之色,则主于谲而示以迹也。

238、柳庆榜书后周柳庆,领雍州别驾。有胡家被劫,郡县按察,莫知贼处,邻近被囚者甚众。庆以贼是乌合,可以诈求之,乃作匿名书,榜官府门曰:“我等共劫胡家,徒旅混杂,终恐泄露。今欲首服,惧不免诛。若听先首免罪,便欲来告。”庆乃复施免罪之牒。居二日,广陵王欣家奴面缚自告牒下,因此尽获党与。旧出北史柳虬传。庆其弟也。

239、蒋常留妪(张松寿一事附)已见释冤门。

按:常之留妪,盖用陆云录妻之术,谲贼使出,乃可捕获也。唐张松寿任长安令时,昆明池边有劫杀贼,敕限十日捕获,督责甚峻。松寿至行劫处捡踪,见一老姥路旁卖饭,即以从骑驮归县中,供酒食三日,却驮送旧处,令一腹心人密往伺察之,有人来问贼事,即收缚。果有一人问曰:“明府若为推勘?”遂擒送县,一问款服,并赃皆获。旧不着出处。此又用蒋常留妪之术者也。

240、刘崇龟换刀已见释冤门。

按:贼逃匿者,谲使出焉,免于追捕之烦,其术固不可废。然人之逃匿,既可谲取之矣,则情之隐匿,亦可谲取之也。擿奸钩慝,是谲取其情者也,故彼两门又与鞫情之术相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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