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

一名小吏勒索清朝大将军,大将军为什么还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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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将军福康安尽收西藏失地,廓尔喀求和称臣。乾隆皇帝非常高兴,厚加赏赐。福康安凯旋,征廓尔喀一应军需费用交户部报销。有一天,他却收到了户部一名书吏的名帖,以贺喜为名,要求赏赐万金。

福康安当时已是一等公,又刚立下开疆拓土之功,正如日中天。一名小小的书吏既无官衔,又不在编制之内,居然敢来索取贿赂,福康安大怒。

据说那天,那名小吏镇定自若地向暴怒的福康安申述了自己索取贿赂的理由:“军需用款多至数千万,账册太多,必须多添人手,日夜加快办理,若几个月内完成,全部上奏,皇上刚刚赏赐了战功,必然高兴,马上就准了。倘若您不给钱,仅就我们户部人手来分批陆续报销,没有三四年不能了事。拖拖拉拉皇上看得烦了,肯定要责问,舆论攻讦也趁机而入,必兴大狱。”福康安听后大为赞赏,马上下令赏赐两万两。

所谓“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官员在一地任职的时间很短,而胥吏却几乎世代沿袭当差,所以新官上任往往要“以吏为师”,向这些小吏学习如何办理政事、处理公文。当时办理文牍,往往是官员交给书吏,书吏去查阅案例、法律,写完之后呈给官员,官员只是签字盖章而已。

康熙五十年(1711年)三月,著名的桐城派文学家方苞因《南山集》案株连,被关在刑部狱。方苞曾亲眼看见,三个和他一起被拘捕、受到拷打审讯的人,其中一个给了狱卒30两银子,被打伤了骨头,病了一个多月;另一个加倍给钱,只伤了皮肉,十来天就好了;还有一个给了六倍的银子,当晚就可以行动如常。狱卒对此振振有词:“如果不区别对待,谁愿意多给我们钱呢?”

尤其让方苞惊诧的是,刑部的老吏居然在家中私藏官印,擅自更改公文。当时有两兄弟把持公仓,按律当立即处决。狱吏对他们说给一千两银子,就可以让他们活命。他另外准备份奏章,用从犯中两个单身汉的名字换了两兄弟的名字。同伙的狱吏认为不妥,怕欺骗不了主审官。而这名狱吏却笑道:“倘若主审官上奏,我们是死路一条,他也会因此被撤职,他不可能为了两个犯人的命丢了自己的官。”这件给犯人调包的事居然办成了,主审官也发现了狱吏的所作所为,但始终不敢追究。

嘉庆年间,工部书吏王书常随身携带假印,冒名支取国库钱财。皇帝下令修建工程,他便捏造高官姓名,重复向户部支取白银近千万两。按照规定,工部支领银钱,必须各司签押完毕,告知户部的相关部门,经过度支大员复核,才能发派。然而各部的小吏早已狼狈为奸,专门等候官员们谈笑会饮之时,将故意书写潦草的文书呈上,官员无心细看,便随手签画,于是这些小吏得以趁机牟取暴利。

至于官员升迁任命,也有小吏从中挑弄。吏部的书吏得利最多,因为官员补缺、晋升都要经过吏部的审核,这些书吏就按照官位油水的多少索取贿赂,如果不给,便寻找理由驳斥或延误办理。于是得到任命就要贿赂小吏,便成了官场规则。

晚清文史学家、曾做过监察御史的李慈铭曾说:“京城的官员大多贫困到快不能生存,而这些书吏财产过亿,衣食享用,堪比皇帝。”

嘉庆皇帝曾经对这种局面怒不可遏,但是面对如此盘根错节的集团,他也毫无办法。胥吏之害,直到清朝灭亡也未能革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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