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公主(?—?),唐宪宗李纯第四女,母不详,生卒不详。下嫁沈立义。
她曾因太和公主的事情被罚过。唐武宗会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843年),远嫁回鹘的唐宪宗第十女太和公主回朝,武宗命令诸公主迎接。阳安长公主、宣城公主、义宁公主、真源公主、真宁公主、临真公主等七位公主拒不从命,不肯出迎。武宗大怒。二月二十七日,下令罚夺阳安长公主封绢300匹、宣城等公主封绢各100匹以赎罪,并将此事记载于史,诏示后世。
参考资料
《新唐书 列传八 诸帝公主》
宣城公主,下嫁沈<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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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卷关于太和公主的记载:主(太和公主)始至,宣城以下七主不出迎,武宗怒。差夺封绢赎罪。宰相建言“礼始中壶,行天下,王化之美也,请载于史,示后世。”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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