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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集》载,一妇女给在田里耕种的丈夫送饭,路遇饥饿的父亲,就把饭菜给父亲吃了,丈夫即要“去妻”。好在白居易明断:按照妇女的德行标准,妻子理应顺夫,然而报答父亲恩情乃出于天性。所以,应先将饭给父亲吃,丈夫在其后。由于孝亲重于事夫,故丈夫终不可休妻。《唐宋遗史》:“严灌夫娶慎氏,十年无子。乃出之。”妻为诗一别曰:“当时心事已相关,雨散云收一晌间。便是孤帆从此去,不堪重过望夫山。”丈夫读后很感动,“遂如初”,看来这严灌夫也算是开明之人。
总的来说,古代十分重视社会关系的稳定,离异总不被提倡,所以离婚率远远低于现代。不过,这些“去妻”理由,令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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