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的言行录。两汉时由宫内修撰魏晋以后设官专修。唐宋时凡朝廷命令赦宥、礼乐法度、赏罚除授、群臣进对、祭祀宴享、临幸引见、四时气候、户口增减、州县废置等事皆按日记载。元明以后趋于简单。
职官名。负责侍从皇帝、记载皇帝的言行。魏晋及南北朝多以著作郎兼修《起居注》北魏始置“起居令史”另有“修起居注”,“监起居注”等官。隋代于内史省设“起居舍人”。唐宋又于门下省设“起居郎”和“起居舍人”分掌其事。元代以给事中兼修《起居注》。明初曾专设起居注。清代以翰林、詹事等日讲官兼充称“日讲起居注官”。参阅唐刘知几《史通·史官建置》、《通典·职官三》、《续通典·职官》。
皇帝的言行录。两 汉•时由宫内修撰, 魏 晋•以后设官专修。 唐•宋 时凡朝廷命令赦宥、礼乐法度、赏罚除授、群臣进对、祭祀宴享、临幸引见、四时气候、户口增减、州县废置等事皆按日记载。 元•明 以后趋于简单。
引《后汉书·皇后纪上·明德马皇后》:“﹝太后﹞自撰《显宗起居注》削去兄 防 参医药事。”
《旧唐书·经籍志上》:“乙部为史其类十有三:……五曰起居注,以纪人君言动。”
《二刻拍案惊奇》卷四十:“[生作牀下出介]:‘若有史官在旁也该载入起居注了。’”亦省称“起居”。 《宋书·志序》:“今以 班固、马彪 二志 晋•宋 《起居》,凡诸记註,悉加推讨,随条辨析,使悉该详。”
职官名。负责侍从皇帝、记载皇帝的言行。 魏 晋•及 南北朝 多以著作郎兼修《起居注》 北魏•始置“起居令史”,另有“修起居注”,“监起居注”等官。 隋 代于内史省设“起居舍人”。 唐•宋 又于门下省设“起居郎”和“起居舍人”分掌其事。 元•代以给事中兼修《起居注》。 明•初曾专设起居注。 清•代以翰林、詹事等日讲官兼充,称“日讲起居注官”。参阅 唐•刘知几 《史通·史官建置》、《通典·职官三》、《续通典·职官》。
起居注是我国古代记录帝王的言行录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讲:”古之人君左史记事,右史记言,所以防过失而示后王。记注之职,其来尙矣。”从汉以后,几乎历代帝王都有起居注但流传下来的很少。主要因其一般不外传仅作为撰修国史的基本材料之一。
起 [ qǐ ] 1. 由躺而坐或由坐而立等。 如 起床。起立。起居。起夜。 2. 离开原来的位置。 如 起身。起运。起跑。 3. 开始。 如 起始。起码(最低限度,最低的)。起步。起初。起讫。起源。 4. 拔出,取出。 如 起锚。起获。 5. 领取(凭证)。 如 起护照。 6. 由下向上,由小往大里涨。 如 起伏。起劲。起色。 7. 发生,产生,发动,提出。 如 起风。起腻。起敬。起疑。起义。起诉。 8. 长出。 如 起痱子。 9. 拟定。 如 起草。 10. 建造,建立。 如 起房子。白手起家。 11. 群,组,批。 如 一起(一块儿)。 12. 量词,指件,宗。 如 一起案件。 13. 自,从。 如 起小儿就淘气。 14. 用在动词后,表示动作的趋向。 如 想起。掀起。兴(xīng )起。 15. 用在动词后,与“来”连用,表示动作开始。 如 唱起来。 16. 用在动词后,常与“不”或“得”连用,表示胜任;亦表示达到某一种标准。 如 看不起。经得起检验。 [更多解释]
居 [ jū ] 1. 住。 如 居住。居民。同居。隐居。居处(chǔ)(①住所;②指生活处境)。 2. 居住的地方。 如 新居。故居。迁居。蜗居(喻窄小的住所)。 3. 当,占,处于。 如 居首。居中。居高临下。二者必居其一。 4. 安着,怀着。 如 居心(怀着某种念头,有贬义)。 5. 积蓄,储存。 如 奇货可居(①指商人把珍稀的货物储存起来,等待时机高价出售;②喻挟持某种技艺或某种事物以谋求功名利禄)。 6. 停留。 如 居守。 7. 平时。 如 平居。 8. 姓。 [更多解释]
注 [ zhù ] 1. 灌进去。 如 注入。注射。大雨如注。 2. (精神、力量)集中在一点。 如 注视。注目。注意。 3. 用文字来解释词名。 如 注解。注释。注音。夹注。 4. 解释词句所用的文字。 如 注疏(注解和解释注解的文字的合称)。 5. 记载,登记。 如 注册。注销。 6. 赌博时所下金钱财物。 如 下注。赌注。 7. 量词,多用于款项或交易。 如 一注钱。 [更多解释]
答:起居注的拼音是:qǐ jū zhù
点击 朗读图标播放 起居注 的发音
答:起居注的意思是:我国古代帝王的言行录。以唐宋的记注最为详备,为修史的重要依据;元明以后,制度虽存,而记载渐趋简单,价值大不如前。如汉武帝有〈禁中起居注〉、东汉马皇后撰有〈明帝起居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