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弃馆舍。死亡的婉辞。
引《战国策·赵策二》:“今 奉阳君 捐馆舍。”
唐•白居易 《故滁州刺史荥阳郑公墓志铭》:“公自捐馆舍殆逾三纪,家国多故,未克反葬。”
宋•陆游 《<吕居仁集>序》:“某自童子时读公诗文,愿学焉。稍长,未能远游而公捐馆舍。”
清•恽敬 《与来卿书》:“清如先生 捐馆舍世间又少一读书力行之人矣。”
亦省作“捐馆”、“捐舍”。 唐•颜真卿 《鲜于公神道碑铭》:“公之捐馆也万里迎丧。”
宋•无名氏 《道山清话》:“元祐 五年……未几先公捐舍。八年, 纯仁 再入相。”
明•张煌言 《祭四叔父文》:“知叔父以四月十三日捐馆方敢为位而哭。”
清•蒲松龄 《聊斋志异·梦别》:“及明以告太公 敬一,且使备弔具曰:‘ 玉田公 捐舍矣!’”
《战国策》卷十九《赵策二》
“苏秦从燕之赵始合从,说赵王曰:‘天下之卿相人臣,乃至布衣之士莫不高贤大王之行义皆愿奉教陈忠于前之日久矣。虽然奉阳君妒,大王不得任事,是以外宾客游谈之士无敢尽忠于前者。今奉阳君捐馆舍大王乃今然后得与士民相亲臣故敢献其愚,效愚忠。’”宋·鲍彪注:“妇人死曰捐馆舍,盖亦通称。”
捐 [ juān ] 1. 舍弃,抛弃。 如 捐弃。捐生。捐躯。 2. 献助。 如 捐资。捐献。捐助。募捐。 3. 旧时献钱得官职。 如 捐官。捐纳。 4. 赋税的一种。 如 车捐。房捐。 [更多解释]
馆 [ guǎn ] 1. 招待宾客或旅客食宿的房舍。 如 宾馆。旅馆。馆舍。 2. 一个国家在另一个国家外交人员常驻的住所。 如 大使馆。领事馆。 3. 某些服务性商店的名称。 如 茶馆。照相馆。 4. 一些文化工作场所。 如 报馆。博物馆。文化馆。馆藏。 5. 旧时指教学的地方。 如 家馆。蒙馆。坐馆。 [更多解释]
舍 [ shě ] 1. 放弃,不要了。 如 舍己为人。舍近求远。四舍五入。 2. 施舍。 如 舍粥。舍药。 舍 [ shè ] 1. 居住的房子。 如 宿舍。旅舍。校舍。 2. 居住,休息。 如 舍于山麓。 3. 谦辞,多指亲属中比自己年纪小或辈分低的。 如 舍弟。舍侄。舍亲。 4. 古代行军一宿或三十里为一舍。 如 退避三舍(喻对人让步)。 5. 姓。 [更多解释]
答:捐馆舍的拼音是:juān guăn sh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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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捐馆舍的意思是:抛弃馆舍。死亡的婉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