亩捐是清后期的一种附加税主要行于江苏、安徽等省。清咸丰三年 (公元1853年) 副都御史雷以减在江北里下河开办亩捐以济军饷。1854年推行到扬州、通州两府各州县。当时江北亩捐以“地田肥瘠业田多寡” 的标准按地丁银数分别抽捐,大致每亩自20文至80文不等。其后江南各州县也举办一般用作本地团练经费。安徽举办亩捐是因“各州县支应县差,款项无出”。 有的每亩捐钱400文有的每亩捐谷斗。此外,在湖南平江等县有按粮捐军费的也类似亩捐。
亩 [ mǔ ] 1. 中国市制土地面积单位,一亩等于六十平方丈。十五亩等于一公亩。 2. 田中高处,垄。 如 “居于畎亩之中”。 [更多解释]
捐 [ juān ] 1. 舍弃,抛弃。 如 捐弃。捐生。捐躯。 2. 献助。 如 捐资。捐献。捐助。募捐。 3. 旧时献钱得官职。 如 捐官。捐纳。 4. 赋税的一种。 如 车捐。房捐。 [更多解释]
答:亩捐的拼音是:mǔ ju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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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亩捐的意思是:指旧时豪绅政权除抽收原有田赋外,另行苛剥农民的田亩捐。
答:亩捐的近音词、同音词有:募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