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处理剩馀物资的官署。 宋•吴自牧 《梦粱录·六院四辖》:“杂买务、杂卖场在榷货务内。 唐•制谓之‘宫市’ 宋 初为‘市买司’。
引太平兴国 年方更名杂买务。奉禁中买卖而平其直。南渡后,合局于此。凡宫禁月料,朝省纸札文思製造,和剂佾合,封桩所积编估以时其直,打套以籍其数,而就售焉。”
《宋史·食货志下》:“﹝ 熙寧 三年﹞七月,以榷货务为市易西务下界市易务为东务上界以在京商税院、杂买务、杂卖场隶焉。”
《文献通考·职官十四》:“杂卖务 景德 四年置,掌受内外币餘之物,计直以待出货或準折支用,以内侍及三班二人监,后亦差文武朝官。 绍兴 六年詔,杂买务杂卖场置提辖官一员。”
杂卖场,宋官署名。景德四年(1007)置,属太府寺。
杂 [ zá ] 1. 多种多样的,不单纯的。 如 杂乱。杂沓。杂感。杂志。杂货。杂居。杂务。杂品。错综复杂。私心杂念。 2. 混合。 如 夹杂。混杂。杂交。 [更多解释]
卖 [ mài ] 1. 拿东西换钱,与“买”相对。 如 卖菜。卖身。买卖。卖方。卖狗皮膏药(喻说得好听,实际上是骗人)。 2. 叛卖,出卖国家、民族或别人的利益。 如 卖友,卖国求荣。卖身投靠。 3. 尽量使出力气。 如 卖力。卖命。卖劲儿。 4. 显示自己,表现自己。 如 卖弄。卖乖。倚老卖老。 [更多解释]
场 [ cháng ] 1. 平坦的空地,多指农家翻晒粮食及脱粒的地方。 如 场院。 2. 量词,指一事起迄的经过。 如 下了一场雨。 3. 集,市集。 如 赶场。 场 [ chǎng ] 1. 处所,许多人聚集或活动的地方。 如 场子。场地。场所。 2. 量词,用于文娱体育活动。 如 场次。 3. 比赛地,舞台。 如 上场。下场。粉墨登场。捧场。 4. 戏剧作品和戏剧演出中因场景变化或人物上下场而划分的段落。 如 三幕五场。 5. 物质存在的一种特殊形式。 如 电场。磁场。 [更多解释]
答:杂卖场的拼音是:zá mài chă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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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杂卖场的意思是:宋代处理剩馀物资的官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