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流;淫秽。
引宋•苏舜钦 《上执政启》:“岂意谤諠臺中章彻宸极因猜嫌而生隙谓猥褻以当惩。”
清•蒲松龄 《聊斋志异·画壁》:“四顾无人渐入猥褻。”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一回:“外面粗鄙之言不传到里头去;里面猥褻之言不传出外头来。”
鲁迅 《彷徨·伤逝》:“我觉得在路上时时遇到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
谓亲近者。
猥亵指性交以外的淫秽性的下流行为。具体表现为行为人为了追求性的刺激以满足其变态性欲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抠摸、搂抱、鸡奸等等。相关罪名有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对未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的行为即使未成年人自愿也可视为猥亵。
目前法律没有对猥亵下明确的定义猥亵行为的判断同社会习俗关系很大。性行为的道德标准与可以暴露的程度由不同社会的性文化主流决定。
广义的猥亵包括除强奸、乱伦外所有妨害社会风化的色欲行为如鸡奸、兽奸、当众手淫等。
狭义的猥亵包括公开暴露生殖器官强制在对方性感区进行抠摸、搂抱、吸吮、舌舐等行为。
1997年修订的刑法典从原流氓罪中分解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开设立猥亵罪的先例。它与原流氓罪的主要区别是:侵犯的客体是健全的性的风俗和秩序而非社会公共秩序犯罪对象一般特定主观上具有寻求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目的而非寻求其他精神刺激的目的。后在《刑法修正案(九)》中修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为“强制猥亵、侮辱罪”犯罪侵犯的对象为他人或者14周岁以上的女性。
猥亵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wěi xiè,意思为做下流的动作,或形容某人猥琐的模样通常与性骚扰联系在一起;亦可作动词为做下流的动作,《虞初新志》等均有记载。
猥 [ wěi ] 1. 众,多。 2. 琐碎烦杂。 如 猥滥。猥杂。 3. 苟且。 如 “然窃恨足下不深惟其终始,而猥随俗之毁誉也”。 4. 鄙陋,下流。 如 卑猥。猥亵。猥劣。 5. 谦辞,犹言辱。 如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 [更多解释]
亵 [ xiè ] 1. 轻慢,亲近而不庄重。 如 亵渎。亵慢。亵狎。亵辱(轻慢;使受辱没)。亵玩。 2. 旧指在家穿的便服,或贴身的内衣。 如 亵服。亵衣。 3. 污秽,淫秽。 如 猥亵。亵语。 [更多解释]
答:猥亵的拼音是:wěi xi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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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猥亵的意思是:下流的言语或行为。
答:猥亵的近音词、同音词有:萎谢,委谢,委亵,诿谢,诿卸,委卸,猥屑,猥褒,威胁,危邪,危榭,威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