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的地方。
引《魏书·袁翻传》:“那瓌 住所非所经见其中事势不敢輒陈。”
宋•苏舜钦 《奉酬公素学士见招之作》诗:“念君住所近不远江山蟠闢气象豪。”
孙犁 《澹定集·<幸存的信件>序》:“他们走后家里人又自抄一次,这样文字就真正在我的住所绝迹了。”
住所是指为使法律关系集中于一处而确定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地址是公民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基地或中心场所。《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经常居住地”应当理解为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并有长期居住目的的。如果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尚未迁入另一地,又无经常居住地的,仍应以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住 [ zhù ] 1. 长期居留或短暂歇息。 如 居住。住宿。住房。住户。 2. 停,止,歇下。 如 住手。雨住了。 3. 动词的补语(➊表示稳当或牢固,如“站~”;➋表示停顿或静止,如“他愣~了”。➌与“得”或“不”连用,表示力量够得上,如“支持不~了”)。 [更多解释]
所 [ suǒ ] 1. 处,地方。 如 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 如 研究所。派出所。 3. 量词,指房屋。 如 一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 如 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 如 为人所敬。 6. 姓。 [更多解释]
答:住所的拼音是:zhù su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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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住所的意思是:①.居住的处所。②.法律上指一个人的住处,用以确定司法管辖与政府规定的负担和利益所在。每个人都有其长期固定的住所,但却不一定居住于此。
答:住所的近音词、同音词有:驻所,竹所,诛索,朱索,杼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