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语。四缘之一。指尘境。见《大智度论》三二。
引清•龚自珍 《发大心文》:“又当度旷劫以来至於此世与我有仇、有怨之身,乃至遍度旷劫以来至於今世若因缘,若增上缘,若等无间缘若所缘缘,若有情而作缘若无情而作缘,人所不见天眼乃见之身依《首楞》説,十二类生各各入其类中,而説法要而化导之。”
章炳麟 《诸子学略说》:“中土书籍少言缘者故当徵之佛书。大凡一念所起必有四缘:一曰因缘,识种是也;二曰所缘缘,尘境是也;三曰增上缘,助伴是也;四曰等无间缘前念是也。缘者是攀附义。”
佛学术语梵语a^lambana-pratyaya。又作缘缘。即所缘之缘。四缘之一。所谓“所缘”即指心及心作用之对象(认识作用之对象);若心、心作用之对象成为原因而令心、心作用产生结果之时心及心作用之对象即称为“所缘缘”,心及心作用则称为“增上果”。又历来多解释为心、心所法由托缘而生起乃自心之所缘虑。故亦可谓所缘缘即一切法。俱舍论卷七(大二九·三七上):“所缘缘性即一切法望心、心所随其所应。谓如眼识及相应法,以一切色为所缘缘。如是耳识及相应法以一切声鼻识相应以一切香,舌识相应以一切味,身识相应以一切触,意识相应以一切法为所缘缘。”
所 [ suǒ ] 1. 处,地方。 如 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 如 研究所。派出所。 3. 量词,指房屋。 如 一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 如 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 如 为人所敬。 6. 姓。 [更多解释]
缘 [ yuán ] 1. 因由,因为。 如 缘由。缘何(为何,因何)。缘故。缘起。 2. 宿命论认为人与人之间命中注定的遇合机会,泛指人与人或人与事物之间发生联系的可能性。 如 缘分(fèn )。化缘。姻缘。一面之缘。 3. 沿,顺着。 如 缘法(沿袭旧法)。缘木求鱼。 4. 边。 如 边缘。 [更多解释]
答:所缘缘的拼音是:suǒ yuán y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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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所缘缘的意思是:佛教语。四缘之一。指尘境。见《大智度论》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