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个人或企业的各种所得征收的税。1798年创行于 英国现为资本主义国家的主要税收。我国于1950年公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也规定了所得税的项目。1980年后随着对外开放和经济改革先后又开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营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等。
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
所得税(香港称“入息税”中国大陆、台湾、日本和韩国称“所得税”英文income tax)是税种之一类,按自然人、公司或者法人为课税单位。世界各地有不同的课税率系统例如有累进税率也有单一平税率多种。
所得税是指对所有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总称。有些国家以公司为课税的称作企业课税这经常被称为公司税或公司收入税,或营利事业综合所得税。
有些国家以个人收入课税的。个人所得税为法律规定自然人应向政府上缴的收入的一部分。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全世界所有的国家中仅只有巴林和卡塔尔这两个中东小国民众不用缴所谓的所得税。
所 [ suǒ ] 1. 处,地方。 如 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 如 研究所。派出所。 3. 量词,指房屋。 如 一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 如 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 如 为人所敬。 6. 姓。 [更多解释]
得 [ dé ] 1. 获取,接受。 如 得到。得失。得益。得空(kòng)。得便。得力。得济。心得。 2. 适合。 如 得劲。得当(dàng )。得法。得体。 3. 满意。 如 得意。扬扬自得。 4. 完成,实现。 如 饭得了。得逞。得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 如 不得随地吐痰。 6. 口语词(①表禁止,如“~了,别说了”;②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得 [ děi ] 1. 必须,须要。 如 可得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 如 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得了。 得 [ de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 如 要不得。拿得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的连接补语,表示效果或程度。 如 跑得快。香得很。 [更多解释]
税 [ shuì ] 1. 国家向企业或集体、个人征收的货币或实物。 如 税收。税额。税款。税率。税法。税制。税务。 2. 姓。 [更多解释]
答:所得税的拼音是:suǒ dé shu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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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所得税的意思是:个人或企业按收入比率由政府课征的税。始创于英国,各国多采行,我国于民国二十五年制定条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