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经籍志》乙部正史类有《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后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共十三史。 宋•人加《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遂有“十七史”之称。参阅《宋史·艺文志二》、 清•王鸣盛 《十七史商榷》卷九九。
十 [ shí ] 1. 数名,九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拾”代)。 2. 表示多、久。 如 十室九空。 3. 表示达到顶点。 如 十足。十成。 [更多解释]
七 [ qī ] 1. 数名,六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柒”代)。 2. 文体名,或称“七体”,为赋体的另一种形式。 3. 旧时人死后每隔七天一祭,共七次,称“做七”。 [更多解释]
史 [ shǐ ] 1.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亦指记述、研究这些的文字和学科。 如 历史。通史。断代史。近代史。世界史。文学史。史诗。史部(古代图书分类的一大部类,包括各类历史著作)。史坛。史评。史前(没有书面记录的远古)。史不绝书。 2. 古代掌管记载史事的官。 如 太史。内史。 3. 古代官职。 如 刺史。御史。 4. 姓。 [更多解释]
答:十七史的拼音是:shí qī sh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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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十七史的意思是:《旧唐书·经籍志》乙部正史类有《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后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共十三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