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神宗时取士法,为元丰新法之一。其法分太学为外舍、内舍、上舍别生员为三等而置之。依一定年限和条件由外舍升入内舍继而升上舍。最后按科举考试法分别规定其出身并授以官职。在舍读经为主以济当时科举偏重文词之不足。
宋神宗 时取士法为 元丰 新法之一。其法分太学为外舍、内舍、上舍别生员为三等而置之。依一定年限和条件,由外舍升入内舍继而升上舍。最后按科举考试法分别规定其出身并授以官职。在舍读经为主,以济当时科举偏重文词之不足。 绍圣 中,曾一度废科举专以三舍法取士。 宣和 三年,诏罢此法。见《宋史·选举志一》、《选举志二》。
引《朱子语类》卷一〇九:“莫説以前只是 宣和 末年三舍法纔罢学舍中无限好人才如 胡邦衡 之类,是甚么样有气魄做出那文字是甚豪壮当时亦自煞有人。”
清•李慈铭 《越缦堂读书记·避史录话》:“崇寧 立三舍法虽崇经术,亦未尝废史。”
三舍法是北宋王安石变法科目之一即用学校教育取代科举考试。“三舍法”是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外舍2000人,内舍300人,上舍100人。官员子弟可以免考试即时入学而平民子弟需经考试合格入学。“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级教学的特色。这一改革措施事实上将太学变成了科举的一个层次学校彻底变成了选官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
三 [ sān ] 1. 数名,二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叁”代)。 如 三维空间。三部曲。三国(中国朝代名)。 2. 表示多次或多数。 如 三思而行。三缄其口。 [更多解释]
舍 [ shě ] 1. 放弃,不要了。 如 舍己为人。舍近求远。四舍五入。 2. 施舍。 如 舍粥。舍药。 舍 [ shè ] 1. 居住的房子。 如 宿舍。旅舍。校舍。 2. 居住,休息。 如 舍于山麓。 3. 谦辞,多指亲属中比自己年纪小或辈分低的。 如 舍弟。舍侄。舍亲。 4. 古代行军一宿或三十里为一舍。 如 退避三舍(喻对人让步)。 5. 姓。 [更多解释]
法 [ fǎ ] 1.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如 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2. 处理事物的手段。 如 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3. 仿效。 如 效法。 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 如 法式。法帖。 5. 佛家的道理。 如 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6.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 如 法师。法器。法事。 7. 指“法国”。 如 法文。法式大菜。 8. 姓。 [更多解释]
答:三舍法的拼音是:sān shè fă
点击 朗读图标播放 三舍法 的发音
答:三舍法的意思是:宋神宗时取士法,为元丰新法之一。其法分太学为外舍、内舍、上舍,别生员为三等而置之。依一定年限和条件,由外舍升入内舍继而升上舍。最后按科举考试法,分别规定其出身并授以官职。在舍读经为主,以济当时科举偏重文词之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