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允许。指不允许分辩陈说。
出处:明・吴承恩《西游记》第59回:“那罗刹不容分说,双手轮剑,照行者头上乒乒乓乓,砍上十数下。”
用法:作分句、状语;指不允许分辩陈说。
例子:宝钗不容分说,笑灌了湘云一杯。清·曹雪芹《红楼梦》第六十二回
谜语: 禁止申辩 (谜底:不容分说)
不容许分辩解释。《红楼梦・第十二回》:“宝钗不容分说,便灌了湘云一杯。”亦作“不由分说”。
①. 副词。
②.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 如: 不去。不多。不法。不料。不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不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不学无术。不速之客。
③.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 如: 不,我不知道。
④. 用在句末表疑问。 如: 他现在身体好不?
①.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①. 包含,盛(chéng)。 如: 容器。容量(liàng )。容积。容纳。无地自容。
②. 对人度量大。 如: 容忍。宽容。
③. 让,允许。 如: 容让。不容人说话。
④. 相貌,仪表,景象,状态。 如: 容止。容颜。容光。容貌。仪容。军容。市容。阵容。姿容。
⑤. 或许,也许。 如: 容或。
⑥. 姓。
①. 区划开。 如: 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②.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 如: 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③.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 如: 分会。分行(háng )。
④. 散,离。 如: 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⑤. 辨别。 如: 区分。分析。
⑥. 区划而成的部分。 如: 二分之一。
⑦. 一半。 如: 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①.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 如: 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②.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 如: 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③. 料想。 如: “自分已死久矣”。
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 如: 知识分子。
①. 用话来表达意思。 如: 说话。说明。演说。解说。
②. 介绍。 如: 说合(a.从中介绍;b.商议;c.说和。“合”均读轻声)。说媒。
③. 言论,主张。 如: 学说。著书立说。
④. 责备。 如: 数说。
⑤. 文体的一种,如韩愈的《师说》。
①. 用话劝说别人,使他听从自己的意见。 如: 游说。
①. 古同“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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