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赃:官吏接受贿赂;枉法:歪曲和违背法律。
指贪污受贿;违法乱纪。
出处:元・无名氏《陈州粜米》:“谁想那两个到的陈州,贪赃坏法,饮酒非为。”
用法:联合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形容人的贪欲。
例子:陈绛在福建,据说贪赃枉法,声名狼籍。(马南邨《陈绛和五耿的案件》)
正音:“枉”,读作“wǎng”,不能读作“wáng”。
辨析:“贪赃枉法”与“贪污腐化”区别在于:“贪赃枉法”主要指贪污财物;破坏法律、法令这两种不法行为;而“贪污腐化”是指非法侵吞财物;在生活上腐化、糜烂。
歇后语: 清官吃了迷心钱 —— 贪赃枉法
指贪污受贿,破坏法纪。※语或本元・无名氏《陈州粜米》第二折。△“受赇枉法”
老夫[1],自从刘衙内[2]他两个孩儿去陈州[3],谁想那两个到的陈州,贪赃坏法,饮酒非为。奉圣人的命,著老夫再差一员正直的去陈州,结断此一桩公事,就敕赐势剑金牌,先斩后闻。
[1]范仲淹:公元 989∼1052,字希文。宋名臣,吴县人,为秀才时即以天下为己任,仁宗时官至参知政事,元昊反,以龙图阁直学士与夏竦经略陕西,号令严明,夏人不敢犯,羌人称为“龙图老子”,夏人称为“小范老子”。喜好弹琴,然平日只弹〈履霜〉一曲,故时人称之为“范履霜”。卒谥文正。
[2]保举:古时由大臣奏请提升有特别技能、学识或功绩的人才,供朝廷任用,并为其作保,称为“保举”。
[3]开仓粜米:打开官仓,出售谷物,以平衡物价。粜,音tiào。
“贪赃枉法”原作“贪赃坏法”。赃,指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财物。“贪赃枉法”表示为了贪图非分之财,而做出违法犯纪之事。过去多用在官吏身上,指官吏为了收受贿赂,而破坏法律。古代的官员是社会上少数拥有地位和权力的人,如果他们品行不端,贪图不义之财,滥用国家给予他们的权力,自然会对百姓造成极大的痛苦。例如所引典源,元・无名氏《陈州粜米》第二折︰“谁想那两个到的陈州,贪赃坏法,饮酒非为。”便是指刘衙内的两个儿子去陈州粜米,却贪图贿赂,中饱私囊,花天酒地,胡作非为,丝毫没有尽到身为官员的责任。“贪赃枉法”后来就从这里演变而出,指贪污受贿,破坏法纪。
语义指贪污受贿,败乱法纪。
类别用在“贪污违纪”的表述上。
①王经理贪赃枉法,挪用公款,终于被捕。
②像他这样公然贪赃枉法,实为法律所难容。
③像你这种贪赃枉法的行为,最后一定会东窗事发。
④公职人员要有更高的道德操守,千万不可贪赃枉法。
⑤王镇长是个贪赃枉法的家伙,因此镇民都将他恨得咬牙切齿。
⑥这个官员凭借手中的权力,营私舞弊,贪赃枉法,终于被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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