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噬脐莫及”。自咬腹脐够不着。比喻后悔不及。
出处:唐・高彦休《唐阙史・卢相国指挥镇州事》:“一失其机,噬脐无及。”
用法:作谓语、定语;指后悔也来不及。
例子:清·褚人获《隋唐演义》第48回:“化及所为如此,我立见其败;若不早计,噬脐无及。”
此处所列为“噬脐莫及”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噬齐”同“噬脐”。要人用嘴咬自己的肚脐,是做不到的事。根据《左传・庄公六年》记载,楚文王出兵攻打申国,路经邓国时,邓祁侯因为楚文王是自己的外甥,于是设宴款待。这时骓甥、聃甥、养甥三人请求邓祁侯趁机杀了楚文王,他们认为将来灭掉邓国的人一定是楚文王,如果不尽早动手,以后再后悔,就来不及了。但是邓祁侯不答应。结果庄公十六年,楚文王出兵灭掉邓国。后来“噬脐莫及”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比喻后悔已迟。“噬脐莫及”完整语形见于明朝焦竑《玉堂丛话・卷七・规讽》:“宜鉴覆辙,为宗社生灵永远之谋,失今不图,噬脐莫及。”意思是:为了人民社稷著想,要避免重蹈覆辙,免得后悔已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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